近年来,亭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紧紧按照省、市“263”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相关文件,积极推进镇区禽养殖污染治理运行体系建设,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5月28日,亭湖区印发《关于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运行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措施的通知》,明确镇区推进畜禽养殖开展污染治理运行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有机肥厂、区域性粪污转化站、粪污处理中心,已建成的盐东镇、便仓镇、新兴镇,投入运行,在建或未建的南洋镇、盐东镇、黄尖镇、新兴镇和环保科技城要加快粪污处理中心的手续审批和建设进度,保证在10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经济开发区、新洋经济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集中处理粪污。
6月6日、14日,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了畜禽粪污治理专题会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推进会,现场会上,区委常委周晓东同志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要求:一是对2017年已经验收的养殖场明确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不再反弹;二是今年未验收认定的55家养殖场要加快治理进度,确保10月底完成;三是清理重点流域沿线养殖场,涉及的大块要明确整改搬迁时间,限期整治搬迁到位;四是各镇未建成的粪污处理体系,6月底形成方案,尽快建设并投产运行;五是区农委、区环保局近期调整加大扶持奖补政策,制定出台亭湖区畜禽养殖优化方案;六是明确区、镇、村三级包保人和责任人,实行常态化治理,网格化监管;七是对产生环境污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问题,要立即提交依法查处。亭湖区还印发了《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问题交办的通知》,要求各地将畜禽粪污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解,明确各地问题交办的包保人和责任人,实行污染治理进展情况三天一报制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委畜牧处、亭湖区农委 供稿)